為什么熱水鍋爐每小時換氣次數不建議超過3次?
熱水鍋爐構造根據《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92):鍋爐房,冷凝水箱,泵油泵房等廢熱應組織自然通風。 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機械通風。 鍋爐室內的余熱主要來自鍋爐本體,蒸汽管,煙道,水箱等的熱損失。 這涉及到夏季在鍋爐房的每個房間應保持多少溫度的問題,而溫度決定了通風的類型和通風量。 盡管當前的燃氣鍋爐是高度自動化的,但是大多數操作員都在帶有空調的控制室中,但是其他房間的溫度不應太高,因此應該首先從消除廢熱的角度考慮通風量 。
熱水鍋爐構造根據《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92):位于其他建筑物中的燃氣鍋爐的氣體交換率應不低于每小時3次。 鍋爐燃燒的空氣量不包括在氣體交換量中。 對于危險操作的房間,例如氣壓調節室,每小時的換氣次數不得超過3次。 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提供機械通風,每小時應不少于8次。 二次事故通風。 在燃油泵房和用于儲存閃點低于45°C的燃油的地下油庫中,除了自然通風外,燃油泵房應每小時進行10次機械通風,并且油庫應具有 每小時6次換氣。 機械通風。 以上都是為了確保消除每個房間中空氣中的易燃易爆油所需的低限度通風。
噴水或氣體滅火系統通常用于鍋爐房,機油泵艙和氣壓調節室。 如果使用氣體滅火裝置,則在發生火災時,啟動滅火系統并關閉通風系統和這些房間風道上的閥門。 滅火后,重新啟動排氣系統以清除殘留氣體。 為確保滅火后能從房間下部清除殘留廢氣,房間內換氣次數不少于4次/ h,下部設有出風口 房間的。 從防火方面規定了排氣系統的風量。
當熱水鍋爐構造運行時,需要足夠的空氣以確保燃料充分燃燒。 每種燃料所需的空氣量不同,因此所需的通風量通過計算確定。